天津市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天津市发布天津市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属于公务员信息。公告发布于2026-11-03。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考岗通已整理公告摘要、岗位条件、报名时间和官方原文入口,具体要求以官方公告为准。
公告信息
| 公告来源 | 天津市公务员 |
|---|---|
| 地区 | 天津市 |
| 发布日期 | 2026-11-03 |
| 招聘类型 | 公务员 |
| 官方原文 | 查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原文 |
公告摘要
天津市发布天津市202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属于公务员信息。公告发布于2026-11-03。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考岗通已整理公告摘要、岗位条件、报名时间和官方原文入口,具体要求以官方公告为准。
公告正文摘录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条件 本次考试录用职位为天津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8年11月期间出生),202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8)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拒不改正的,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实相关情况,自觉践行诚信要求,诚信报名、诚信守约。提交报名即视为承诺不具备上述不得报考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录机关的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考试类别...
核验说明
考岗通用于整理公开招聘信息、拆分岗位条件和报名节点。报名前请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公告、岗位表和附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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